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2026-01-08
中国民生银行:
你行《关于收购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分支机构的请示》(民银报〔2025〕28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承接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你行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做好机构、业务、系统、人员等交接工作。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名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西藏金融监管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