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3-12-21
观点网讯:12月2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借款人晋江太平洋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浦东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向晋江太平洋发放了人民币1.2亿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率为2.30%,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1日,将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本次委托贷款发放后,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3.45亿元额度内,已为晋江太平洋发放了委托贷款2.4亿元。
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借款人丹马士物流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沪东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向丹马士物流发放了人民币1.47亿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用途为营运资金周转,委托贷款金额1.47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利率2.3%,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
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借款人盐田码头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集箱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向盐田码头发放了人民币2.25亿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支出,委托贷款金额2.25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利率2.30%,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上港集团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人民币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总余额为人民币21.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