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30
三一重工公告,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同时,公司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规定股票分红需满足特定条件。分红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决策透明性与股东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