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0
浙江新能公告,拟与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其代为培育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省外能源基地相关新能源项目。关联交易旨在依靠浙能集团优势,控制投资风险并避免同业竞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协议明确代培育标的范围、处置条件及审批程序,确保交易公允性。本次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