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8
楚天高速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纠纷一案,因不服二审及再审结果,向武汉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2026年5月27日,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不支持监督申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312.329万元(计算至2023年7月4日)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24年11月二审判决后按会计准则处理,本次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