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0-10
中国医药公告,公司因业绩补偿合同纠纷起诉西藏天晟泰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徐攀峰,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涉及向西藏天晟支付业绩补偿款9807.167万元及利息、股权转让款1688.91万元等。公司有权对西藏天晟持有的河南通用30%股权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