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2-18
厦门象屿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并需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董事会将按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