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券商中国2021-05-26
“不实施进一步调查!”五矿发展顺利从反垄断事件中脱身。 5月25日下午,五矿发展公告了一则好消息,当天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不实施进一步调查决定书》,决定对五矿发展不实施进一步调查。此前在4月20日,五矿发展表示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立案调查书,因“交易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将针对其与阿里巴巴设立的合营钢铁垂直电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与此同时,针对互联网企业的整改风波仍未停止。4月30日,涉及腾讯、滴滴、苏宁等的九起互联网领域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遭遇市场监管总局50万元的顶格处罚。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又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专题会,并表示将持续推进平台企业整改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平台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仍然顶风作案的平台企业,一律从严从重查处。 五矿发展顺利过关 此前在4月20日,五矿发展通过公告表示,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出具的《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书》,因五矿发展与阿里巴巴设立合营企业——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五矿电商”,现已更名为“龙腾数科”)的交易涉嫌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故决定予以立案调查。 如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5月25日最新出具的文件,经初步调查,2012年5月,五矿发展设立五矿电商,2016年5月,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五矿电商44%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决定不对五矿发展涉及的上述交易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一结果并非没有预兆。五矿发展4月27日曾回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2020年度,五矿电商实现营业收入1372万元、亏损2136万元。按权益法核算,五矿发展当期确认投资收益亏损1092万元。 同时,阿里创投早在2019年12月,就将其持有的五矿电商44%股权转让给了易大宗(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元。 五矿发展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与阿里创投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具体情况、五矿电商的亏损情况且该公司对五矿电商不并表、以及阿里创投已经退出五矿电商的客观情况,参照近期相关类似案例的调查和处罚结果,初步估计该调查事项不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季度业绩提拉股价 虽然五矿发展顺利从此次反垄断风波中脱身,但其公司股价此前还是遭遇了一轮下挫。K线图显示,五矿发展4月20日发布公告当天,股价大跌6.18%,收于7.74元/股,此后更是连连下行,甚至在4月28日触及7.13元/股的区间低点。 好在五矿发展及时在4月29日发布了靓丽的一季报,数据显示,五矿发展一季度迎来业绩开门红,实现营业收入166.28亿元,同比增长8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1.55万元,同比大增近3倍,是近5年同期最好水平。 于是得益于一季度业绩超预期影响,五矿发展股价自4月29日起开始反弹,5月18日甚至一度涨至9.98元/股。截至5月25日收盘,五矿发展股价为8.58元/股。 据统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五矿发展股东总户数为58637户,户均持股约1.83万股,户均持有五矿发展市值14.53万元。而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机构共合计持有约7.01亿股五矿发展股份,其中一般法人持有6.86亿股,券商持有281.4万股,其他机构持有1141.71万股。 继续推进互联网平台整改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9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券商中国记者据公告穿透查询发现,上述9起案件中共有3起涉及腾讯,3起涉及滴滴,另各有1起分别涉及苏宁、美团和阿里。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经查,上述9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而被认为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换言之,虽然50万元罚款对这些互联网巨头来说或许并不足道,但已是目前法律规定的顶格处罚。 无独有偶的是,此前在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曾因同样的原因,依法对包括腾讯、百度以及阿里巴巴、美团、京东、苏宁、滴滴等控制的关联方在内的12家中国互联网科技公司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在5月7日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专题会,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和评估工作进行调度。会议指出,各相关省(市)市场监管局要立即对34家平台企业开展中期督导,全面检查平台企业落实4月13日行政指导会整改要求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平台企业切实整治“二选一”等突出问题,在限期内高质量完成整改。 而就在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曾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的巨额罚款,一时间轰动行业。 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平台企业整改工作。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全面复核,对问题突出的平台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仍然顶风作案的平台企业,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平台企业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