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24
4月24日消息,ST富润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因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浙江监管局拟对ST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部分高管也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