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12-13
金花股份(600080)投资者索赔案目前正在进行中,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三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动提起诉讼索赔。受损投资者若不依法起诉,被告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

索赔起因&索赔进展
金花股份(600080)于2020年8月5日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花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金花股份(600080)在此前披露公告中表示,共计245名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182起案件的投资者已与公司达成了和解。
索赔条件
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