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出厂价仅3.7元的“磷虾油”,贴着“北京同仁堂”的标签,以60元的高价卖爆500万瓶。
直至上海市消保委的检测报告显示其核心成分为零,一场由价格、监管与良知共同编织的戏码才被戳穿。
12月15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纸约谈通报,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核心事实简单而刺眼: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经检测,其核心成分磷脂的含量为0%。即产品中可能根本就没有添加它所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事件的核心矛盾在约谈中爆发。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坦承,在生产过程中确实未添加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并指认该产品为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的“定制”产品,采购价远低于正常成本,包装也按对方要求制作。
而作为定制方和销售方的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则坚称对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值得玩味的是各方后续的“切割”行动:
上级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责令停止销售,声明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并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
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迅速澄清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提醒消费者认准“同仁堂双龙商标”。
一边是板上钉钉的科学检测,一边是苍白无力的辩解;一边是3.7元的出厂成本,一边是60元的零售高价;一边是包装上赫然醒目的“北京同仁堂”大字,一边是角落里小小的自有商标“朕皇”。
消费者以为购买的是百年老字号的信誉,实际可能只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品牌名字游戏”。
本事件虽非药品,但其暴露出的从源头到终端的系统性质量失守与诚信沦陷,无疑为所有制药及健康产业从业者,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以下十问,从质量与责任出发,直指核心。这不仅是在问同仁堂,也是在问所有以品牌为衣、却视质量为无物的企业。
第一问:成本与良知的质控失明
健康药业对“远低于正常水平”的采购价难道毫无商业警觉?贵司的采购部门,是依据何种标准批准了这笔交易?这是否是对“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古训最直接的背叛?
第二问:进货验收制度的虚设
贵司在进货时,是否执行了任何有效的质量验收程序?如有,为何未能检出“零含量”这一根本性造假?如无,贵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形同虚设?
第三问:“价格指挥棒”下的沉默
下线经销商层层加价至十倍,贵司作为总经销,真能做到对价格体系一无所知?
第四问:包装“障眼法”
生产商称包装按经销商要求制作。若未经同意,生产商何苦冒险设计突出“北京同仁堂”字样的包装?这出“攀附品牌”的戏码,谁是导演?
第五问:危机响应中的质量担当
当上海市消保委于12月11日左右检测发现问题并要求“立即召回”时,贵司为何第一反应是“需上报研究”,而非依据质量风险立即启动产品召回与追溯程序?
第六问:渠道管控与终端责任的逃避
贵司宣称“不直接涉及零售”,但电商平台旗舰店客服却可直接跳转至贵司登记电话,产品流通体系与贵司紧密关联。
对于下线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作为源头供货和品牌授权方的贵司,是否真的可以“与我无关”?
第七问:贴牌模式下的质量空心化
在同仁堂体系内,这种“品牌授权、生产外包”的模式是否普遍?当质量控制权与品牌所有权分离,如何确保“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的质量标准,不因追求规模与利润而流于形式?集团对贴牌产品的全链条质量审计机制究竟在哪里?
第八问:集团层面的质量防火墙溃败
对于旗下企业发生如此恶劣、直接的造假售假行为,严重损害“同仁堂”这一集体品牌的无形资产,集团层面的质量监督与品牌管理职能为何全面失效?是否只要法律上能“撇清”,品牌信誉就可随意透支?
第九问:“法律切割”与“消费者赔偿”的落差
上级公司宣布起诉涉事企业。此举更多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行动,还是真正为受害消费者维权的社会责任体现?抑或,这只是一场危机公关下的“弃卒保帅”?
第十问:沉默的“零含量”
如果今天不是上海消保委点名,同仁堂的“品质盲期”还将持续多久?
老字号的价值在于信任,而信任的崩塌,往往始于一次看似“精明”的“与我无关”。当公章、字号、复杂的渠道都成了切割责任的工具,消费者最终记住的不会是那些法律条文和股权结构图,只会是货架上那个再也不敢轻易相信的红色商标。
这十问,问的是真相,更是良知。消费者在等待答案,市场在等待答案,而历史,早已写下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