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2-08-11
8月11日,上交所公示了关于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大名城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年度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分别达512.34%、522.48%,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1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大名城表示:公司本次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业绩预告披露后,叠加疫情突发造成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及购房需求下滑,影响公司对行业及未来发展的判断,进而影响了其对于存货等资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最终对房地产项目、项目车位等存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7500万元。上交所了解到突发疫情对公司前期作出准确的业绩预告确实造成了一定客观障碍,可酌情予以考虑。
最终,上交所鉴于上述情况处以以下决定: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俞培俤、时任总经理俞锦、时任财务总监郑国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卢世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燕琦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