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0-11
北方稀土(600111.SH)间接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21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9月23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包环罚150207(2021)0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每个贮存间未留有搬运通道、未按要求设置照明设施,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