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12-10
北方稀土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登记的通知》,因其拟发行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发行,其拟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开立的“包钢集团-银河证券-20 包集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撤销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5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39%;其中,通过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3.24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