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越来越多的外资需求控股的时候,中韩人寿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另一条路。日前,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东方)公告称,5家意向投资人已完成增资协议的签署。同时,浙江东方将出资约3.03亿元对中韩人寿进行增资,认购中韩人寿约2.5亿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股权分布格局将大为改变,浙江东方将成为中韩人寿单一第一大股东,同时公司性质也将从合资变为中资。

浙江东方上位,合资变中资
公开信息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是一家全国性合资寿险公司,有中方股东浙江东方与外方股东韩华生命各持股50%,总部和注册地均在浙江,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此次增资可追溯到一年之前。据了解,去年4月份,中韩人寿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引战增资,以不低于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的挂牌价格,共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8.18亿元。根据规划,新增注册资本中的约2.5亿元由浙江东方认购,剩余12.51亿元由新增投资者合计认购,而其外方股东韩华生命不参与本次增资。近一年后的3月24日,浙江东方发布公告,五家意向投资人已于今年3月1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完成摘牌,并在3月23日完成竞争性谈判,于3月24日完成增资协议签署。具体来看,中韩人寿本次引进的5家外部投资人中,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兴金控”)认购约 6.07亿元注册资本,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温州国金”)认购约1.66亿元注册资本,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温州电力”)以及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温州交发”)分别认购 1.65亿元注册资本,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证裕投资”)认购约1.49亿元注册资本。

浙江东方增资3亿,成第一大股东此外,原中方股东浙江东方也将按照1.21135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中韩人寿增资,认购约2.5亿元注册资本,出资金额约3.0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将由15亿元增加至30亿元,其股东持股情况也发生重大变化。其中,韩华生命由于不参与本次增资,持股比例将从原有的50%稀释至24.99%,这一变动,也使其不再满足我国对合资企业中外资持股25%以上的要求,使得中韩人寿的性质从“合资”变为“中资”。而浙江东方将持有中韩人寿约10亿股,持股比例将从此前的50%变为33.33%,并成为中韩人寿单一第一大股东。新增股东方面,长兴金控、温州国金、温州电力、温州交发、证裕投资等五家新增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0.23%、5.52%、5.49%、5.49%和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