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挖贝网2022-05-12
挖贝网5月12日,中闽能源(600163)近日发布公告,根据2021年11月1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公布2021年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21〕659号),公司申报的中闽福清新厝50MW渔光互补项目已列入福建省2021年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名单。根据该通知要求,试点项目申报单位需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022年3月2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22〕190号)。公司拟按照该通知要求在福清市继续申报有关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
为更好推动福清片区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的投资开发,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福清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福清片区光伏发电开发的投资主体。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已获名称预核准)。
住所: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红山村糖厂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其他电力工程施工;电力安装。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2)出资方式:货币。(3)出资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
组织机构: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仅设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监事各1名。
经营期限:长期。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据了解,在福建省福清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光伏发电业务,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壮大公司光伏发电业务,有助于促进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挖贝网资料显示,中闽能源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