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爱集微APP2022-04-12

集微网消息,4月11日晚,福田汽车发布公告称,4月8日收到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寄送的书面通知,北京宝沃已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并于4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书面通知的主要内容
由于北京宝沃财务枯竭,确实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宝沃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并于4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申请。
二、北京宝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因北京宝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北京宝沃破产申请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西统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良芸;
职务:经理;
申请目的:因申请人北京宝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据了解,北京宝沃是2016年1月18日经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神州优车(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75.2065%;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7935%。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含轿车);生产发动机;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北京宝沃成立以来亏损严重,为偿还历史债务将资产抵债或抵押,加之受实际控制人引战失败的影响,资金链断裂,融资困难,债务出现严重危机,至今未能恢复生产。
北京宝沃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2年4月8日,申请人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据此,北京宝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宝沃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福田汽车称,北京宝沃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北京宝沃借款、往来欠款、担保事项以及公司持有的北京宝沃股权事项回收等将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上述减值预计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47.04亿元左右,另考虑公司因持有北京宝沃的股权确认投资收益等,预计共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53.26亿元左右。
而早在去年10月8日,福田汽车曾发布公告称,北京宝沃是福田汽车参股公司,福田汽车对北京宝沃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4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由于北京宝沃无力按时偿还华夏银行4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华夏银行向公司催收,福田汽车已替北京宝沃代偿403,756,708.88元。
次月18日晚,福田汽车再次公告称,因北京宝沃逾期未向公司偿还借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向债务人北京宝沃及担保方神州优车主张全部未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查封、扣押或冻结神州优车价值1,645,239,867.46元的财产,由北仲将保全申请书提交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