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6-20
卧龙新能公告,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借款14.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4年,用于舜丰新能源(达茂旗)有限公司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借款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收益作为质押担保。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风险,有助于支持公司产业发展及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