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9-28
格隆汇9月28日丨安通控股(600179.SH)公布,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泉检诉委辨/申援[2021]15 号】。
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司、郭东泽、郭东圣、李良海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一案已收到泉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被告知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