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1-10-22
格力地产10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鲁君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珠海投资未将签署远期购买协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事项及时告知格力地产,导致格力地产迟至珠海投资所持股份被部分冻结后,才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有关协议签署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