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08
金融界4月8日消息,新湖中宝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新湖集团、恒兴力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衢州智宝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3.58亿股和2.1亿股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合计转让股份数为15.6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43%)。2024年4月7日,新湖集团、恒兴力与衢州智宝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本次权益变动已提交相关部门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