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7-25
江苏阳光公告披露,今日公司接到股东的通知:其持有的自2023年7月21日起被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江苏阳光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25日解除冻结、轮候冻结及司法标记。本次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6亿股解除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69%;股东郁琴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2亿股解除轮候冻结和司法标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09%;股东陈丽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8亿股解除冻结和司法标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