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12-20
*ST海航(600221)我是11海航02债(122071)个人投资者,1、海航控股发债时,募集说明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上交所面向普通投资者上市交易的122071三A公募债列为,无救肋性质的带息债,转移至无兑付能力的第三方是否合法?3、海航从2009年至2021年长时间被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需承担的未披露担保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海航控股重整计划系严格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制定,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批准通过后予以公告,目前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内容执行公司重整工作,相关程序依法合规。关于债务清偿相关事宜,请您详细查阅公司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后续具体进展情况请您关注上市公司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