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6-20
福瑞达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鲁商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用于发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1381 号)。根据鲁商集团的通知,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含) 5 亿元,鲁商集团将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