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舟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2022-07-28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舟房权证定字第50114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如公告期内无异议,则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 0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