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1-11-13
多事之秋的ST中昌,旗下两家子公司也成了被告。
ST中昌旗下子公司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克”)、上海今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今采”),因为给ST中昌此前拖欠励景商务的债务提供担保而未按期还款,励景商务遂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目前案件已受理。
ST中昌欠债2800万未还先成被告
据悉,由于ST中昌拖欠创普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公司”)保理融资款未还,被创普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作出判决,判令ST中昌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创普公司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 2800 万元、融资利息 35 万元、逾期利息(以本金 28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计算,自 2019 年 9 月 1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律师费损失 70 万元、保全费 5000 元。
判决生效后,中昌公司未履行判决规定的还款义务,创普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 年 10 月 16 日,励景商务与创普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励景商务依照协议约定向创普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并通过 EMS 快递方式向各债务人及担保人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其债权转让事宜。
至此,ST中昌拖欠创普公司的债务变更为ST中昌拖欠励景商务的债务。
两子公司为ST中昌债务担保后未归还再成被告
2021 年 8 月 25 日,ST中昌两子公司上海云克、上海今采与励景商务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上海云克、上海今采为ST中昌公司拖欠励景商务全部未履行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范围包括判决书中应付的本金、利息、迟延行利息、违约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及其他判决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但是《保证合同》签订后,ST中昌及担保子公司至今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励景商务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公告称逾期利息以本金 28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计算,自 2019 年 9 月 1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算至起诉日为人民币 8,710,684.93 元)诉讼的合计人民币 37,765,684.93 元。
目前,法院已受理以上诉讼案件,并已冻结上海云克、上海今采部分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