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0-17
*ST海华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封通过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减少至0股表决权,占总股本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朗宁宜和(杭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祝镓阳、占舜迪、张栋。同时,于世光与王封解除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