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01
万通发展公告,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少导致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签署日期为2026年4月1日。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且无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