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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600251)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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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行政处罚落地,财务造假20多亿为何只被罚435万元?

http://www.chaguwang.cn  2023-10-11  冠农股份内幕信息

来源 :搜狐2023-10-11

  一、虚增营收20亿被罚435万

  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披露,针对公司虚增超20亿营收的处罚最终落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共罚435万元。

  10月8日,冠农股份发布公告称,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冠农股份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53亿元,占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8.14%;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收17.29亿元,占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51.64%。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被罚人员申辩获证监会从轻处罚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后,不少投资者认为冠农股份造假20多亿却只被罚款400多万,存在处罚过轻。梳理发现比起8月证监会下发的对冠农股份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拟处罚结果,证监会对冠农股份的罚款从300万元缩减至210万元,对刘中海的罚款从100万元缩减至75万元。

  处罚减轻主要是冠农股份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时任董事长均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辩意见,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申辩意见中提及,冠农股份和刘中海主观恶性不大,并未组织、策划或授意相关造假行为且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

  经对比证监会系统执法实践标准,冠农股份和刘中海的处罚幅度偏重;刘中海近五年来取得的薪酬较低,无力承受该项罚款等。经证监会复核,公司及刘中海在案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能主动积极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存在依法从轻处理情节。

  三、投资者维权条件

  在冠农股份被立案调查之后,投资者的维权就已开始,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前期代理的投资者诉冠农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法院立案,现等待开庭安排。

  刘鹏律师提示于2022年3月26日-2023年4月20日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维权条件。建议适格投资者加入索赔,拿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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