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12-12
鑫科材料公告,公司拟与芜湖银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及反担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拟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权利人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三年。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22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