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04-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35-6119507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邮编:264006项目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应用研发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72号建设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机构: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扩建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搅拌工序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8.4m高排气筒P12排放;本项目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NMP三级冷凝回收+喷淋塔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3排放。2.地表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超纯水制备排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排入万华化学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区污水处理站,经回用水处理装置处理后,75%回用于万华东区循环水系统,25%经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海管道直接排入深海。3.噪声环境影响:噪声设备除风机外,全部布置在厂房内部,采取合理布局、加装隔震垫等降噪措施,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
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交具有相应处理该危废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