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1经济网2026-02-06
西藏天路(600326.SH)2026年2月6日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三方抵债事项提出问询,要求说明本次三方抵债事项的主要考虑与决策过程,未选现金方式解决债务的原因、是否有其他偿债方案,以及交易必要性与合理性。据悉,本次三方抵债涉及西藏天路、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林芝毛纺厂。林芝毛纺厂为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厦门东翔是该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西藏天路于2020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承接该项目,因项目结算形成对厦门东翔的大额应收账款。由于厦门东翔偿付能力不足,林芝毛纺厂作为厦门东翔的债务人,以其名下优质资产为厦门东翔抵偿对西藏天路的债务,构成三方抵债交易。西藏天路回应称,三方抵债核心是保障债权安全回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林芝毛纺厂拥有的商业用房地产、商铺及土地使用权具备稳定市场价值与变现能力,且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下属全资孙公司,具备合规履约能力。决策中,公司先开展尽职调查,2025年7月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9月出具评估报告,12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规。未选现金方式,是因厦门东翔无足额现金储备且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林芝毛纺厂资金多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额付现会影响其正常经营并可能引发债务连锁违约。公司排查过债权转股权、第三方代偿、资产拍卖三种替代方案,但均存在股权难评估、无代偿意愿、处置周期长且回收率不足50%等问题,三方抵债方案优势明显。本次交易必要且合理,在厦门东翔无现金偿债、1.48亿元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下,能避免债权悬空;抵债资产合计评估值12,89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