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11-08
浙江龙盛公告披露,公司本次为浙江鸿盛提供最高额保证,其中在宁波银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在北京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德司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8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绍兴金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1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染化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亿元及其利息、费用;为浙江捷盛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为上海通程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截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9.78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9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