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9-05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2025年度第十二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期债券为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期限269天,无担保。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包括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机构。募集说明书披露了经济周期波动、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等核心风险,并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曾因其他项目受到监管处罚,但对本次发行无实质性影响。此外,公告详细说明了持有人会议机制、主动债务管理措施以及违约处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