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讯昨日晚间,西南证券(600369.SH)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西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9.58亿元,同比增长20.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亿元,同比增长60.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8亿元,同比增长59.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33亿元,上年同期为-1.48亿元。
今日,西南证券股价低开低走,截至收盘报5.16元,跌幅3.91%。
截至今年6月30日,西南证券资产总额787.11亿元,同比减少0.60%;负债总额537.39亿元,同比减少0.68%;资产负债率为61.55%,较上年同期减少0.87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83%,较上年同期增长15.09%;速动比率为1.83%,较上年同期增长15.09%。
报告期内,西南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25.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0%,较上年同期增加0.54个百分点。
西南证券主要业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根据Wind资讯统计,2021年上半年,西南证券承销金额同比增长23倍。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以及受托管理人,成功完成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发行和挂牌,募集资金达120亿元;公司担任保荐及主承销商,成功完成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33亿元;公司保荐及承销的锋龙股份可转债项目、蓝晓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均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承销公司债券106.75亿元(不含恒力集团可交债)、地方政府债券26亿元、企业债券8亿元。公司支持绿色金融实践,承销的泸州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绿色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项目共募集资金7亿元,主要用于泸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提升项目,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发挥重庆总部优势,作为主承销商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重庆企业提供公司债券承销服务,协助发行人累计融资约70亿元,行业地位稳中有进,在养老、城市建设等领域有力服务实体经济。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管(本部)存续资产管理计划48只,管理份额规模177.66亿元。其中,集合资管计划18只,管理规模16.07亿元;单一资管计划30只,管理规模161.59亿元。
2021年上半年,西南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606.08万元,上年同期为1.29亿元,同比减少95.30%。其中,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90.01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417.4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西南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13.58亿元,2020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为12.53亿元,同比增长8.37%。
2021年上半年,西南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8.25亿元,上年同期为6.76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4家一级子公司,121家证券分支机构;拥有员工2336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8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1年上半年,西南证券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9.30亿元,人均薪酬福利为39.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或有新进展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8起。
1.公司诉杨立军、韩华、黄云辉、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2021年3月,公司代表资管计划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撤回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并另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案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2.公司诉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2020年1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因安徽省华安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对债权债务进行统一清理及处理,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债权申报。
3.公司诉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2020年11月,公司收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债券本金2.31亿元和2018年度利息约0.18亿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或逾期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主要由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现八起案件均已进入执行程序。
4.公司诉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公司作为相关资管计划管理人,就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根据约定支付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于2021年1月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5.公司与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违约纠纷案件。公司作为相关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资管计划投资并持有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发行的标的债券“16三盛04”,因其未按约偿还本金及利息,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决定立案执行。详见2021年2月24日刊载于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现已终结此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6.公司诉韩华、杨立军、陈红、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2020年7月,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出资),受该资管计划委托人委托,代表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
7.孙凤娟诉公司及公司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确权及合同违约纠纷案。2021年4月,孙凤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归还其资金账户内被划转的资金900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要求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1年6月,孙凤娟变更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某资金账户属于其所有,判令公司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赔偿其2000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损失,并要求公司对此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现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8.截至目前,投资者因鞍重股份重组项目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未决诉讼案件共计15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涉及金额约150万元,公司提起上诉,15起案件现处于二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