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18
华电辽能公告,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新购设备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87.081亿元。其中,丹东金山热电融资不高于7.081亿元,主要用于热电联产项目;华电(丹东)海上风电融资不高于80亿元,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租赁期限分别为6年和15年,综合融资成本均不高于2.78%。本次业务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