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7-21
天润乳业(600419)我是咱们公司巴氏奶的忠实客户,非常喜欢3.6-3.8g的高端巴氏奶,但也留意到公司有销售一款蒸发水分后的“浓缩奶”蛋白质3.6g,然后营销中与国家2.9g的标准进行对比。请问这样营销是否有法律风险?是否应该在包装上披露浓缩蒸发水分前的原奶蛋白质水平?将低端奶蒸发水分后的蛋白质含量与非浓缩奶对标,是否涉嫌偷换概念?目前新疆奶的品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请公司回应上述提问,并请多留意相关风险。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产品的蛋白质含量标识符合国家食品标签相关规定,从工艺角度看该产品通过RO膜低温浓缩过滤技术以达到蛋白质提升的效果,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