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4-03-22
精工钢构(600496)回购视作分红,而回购部分不是注销,且作为员工激励,本来属于股东的利益分配给了少数人,是否侵犯股东利益?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所以回购视作分红是符合法规的。至于回购部分股份如何作激励,相应的激励方案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每一个股东都有权利投票表决,我们不允许也不愿意侵犯所有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