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壁财经2024-12-16
西昌电力(600505)12月17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昌可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西昌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川 3401 民初 8935 号之一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
西昌市人民法院的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西昌可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5911475.62 元的资金或其他等价财产继续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传票》,被传事由为开庭审理,应到时间是 2025 年 1 月 8 日 09:30,应到处所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因上诉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法判断。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为凉山州第一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发、输、配、售电一体化经营的地方电力企业,公司自有及控股水电站权益装机容量为 24.55 万千瓦。公司供电区域主要是凉山州西昌市主城区及周边大部分乡镇,作为上述地区的主要电能供应企业,公司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用电提供了重要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