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2
方大特钢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642号)中问题(2)作出回复。公司与方大炭素等共同出资设立南昌沪旭,由上海沪旭担任普通合伙人。经核查管理模式、投资决策程序及资金流向,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使用的情形,亦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