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2
三佳科技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