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05
江西长运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 18 万元。2024年3月4日,华嵘保理收到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赣 07执 39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赣 07 民初 880 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本案,被执行人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钟福源、李桂生、方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