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1-23
江西长运公告,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年度保底净利润差额款1029.8万元及律师代理费3.5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2026年1月23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并由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仍存在上诉可能,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