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5-11-10
八一钢铁在2025年11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时其控股股东也同步被立案。受立案影响,股价下跌,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一家新疆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与它的控股股东在同一日双双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正是资本市场监管趋严的最新写照。对于投资者而言,一旦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投资损失,依法维权是正当权利。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暂定于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索赔:于2025年11月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区间仅为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刘鹏律师表示就在被立案调查前不久,该公司刚发布了三季度业绩报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约1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实现扭亏。
这份业绩修复的公告,曾被市场视为积极信号,但立案公告的突如其来,给公司刚刚好转的业绩蒙上了一层阴影。根据历史案例,上市公司一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可能性较大,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特别是那些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背景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是确保资本市场高效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