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2-09
华鑫股份(600621.SH)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华鑫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华鑫证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华鑫证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