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09-25
*ST同达(600647)亲爱的董秘:作为贵司的小股东,特别关注贵司的现金收购股权协议,请问改方案是否要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参考上市公司以往现金收购案列:ST景谷;ST香梨,都需要该决定书);第二个问题;贵司是否有通过自身内在能力保壳的方案,(毕竟是财政部央企)比如年底前出售资产,争取净利润/扣非后为正?
第一个问题:需要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第二个问题:公司目前只能通过现金收购资产的方式解决公司的持续经营问题。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