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1-28
迁址武汉后,ST中安(600654.SH)仍然需面临数量众多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及债务违约问题。
1月27日晚间,ST中安对外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亿元到-10亿元。
ST中安指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1亿元到-9.1亿元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存在因期末净资产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3日,ST中安还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通知书》,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ST中安披露的信息显示,16债券存在未按期还本付息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的11亿公司债券已到期但尚未完成兑付,公司与债券持有人签署的债务和解协议共计5.5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2020年度与债券持有人新增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债券本金合计为3.11亿元。公司目前仍在与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就债务和解、债券到期处置方案包括兑付方案等保持积极沟通协商。
除了债券违约外,ST中安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1月6日晚间的公告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3121例。目前,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114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5.29亿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1930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2.28亿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77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12.07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从相关律师处了解到,在ST中安迁址武汉后,后续仍有大量投资者欲提起诉讼。
从诉讼结果来看,包括ST中安被要求承担投资者的损失,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被要求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ST中安在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里指出,由于部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还在持续增加且部分相关司法程序尚未履行完毕,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的准确数值,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发生变化,导致预计的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那么,ST中安面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额到底有多大,又会对未来产生何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