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7
豫园股份公告,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