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间,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就此前与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公布最新进展,该案涉案金额合计约1.91亿元,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曾遭冻结,目前已用2亿元大额存单置换保全标的,原有账户顺利解冻,有效盘活流动资金,公司同时否认自身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将积极应诉维权。当天,公司还披露破了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内,203.51万股偿债股票的领受权利即将被司法拍卖,该部分股权占比偏低,本次处置不会改变公司控制权,不过拍卖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披露,2025年12月4日,公司经查询获悉,因索宝公司与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韵华夏公司”)、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互娱公司”)及文投控股合同纠纷一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存在被冻结情况。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因索宝公司与文韵华夏公司、文投互娱公司及文投控股合同纠纷,索宝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向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票房收益121,447,480.00元;判令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向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票房收益121,447,4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5月31日的违约金为69,808,011.50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191,255,491.50元);判令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截至2026年3月2日,经公司查询获悉,针对索宝公司与文韵华夏公司、文投互娱公司及文投控股合同纠纷一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已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及变更保全标的物申请书》,鉴于法院对公司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存在超额查封,公司请求将案件项下公司上述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替换成公司2亿元大额存单;请求解除该案件项下对公司上述2个银行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目前,公司2亿元大额存单已完成冻结;公司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银行账户已解除该案件项下的财产保全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本次解除保全及变更保全标的物事项的正式法律文件。
公司认为,在本次诉讼案件中,公司与原告索宝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公司与文韵华夏公司、文投互娱公司之间亦不存在人格混同情形,公司对于原告索宝公司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事项持有明确异议。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项及相关影响,将积极应对相关诉讼事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告表示本次解除保全及变更保全标的物事项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金,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高度重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及影响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当天,文投控股还发布了关于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部分债权人偿债股票领受权利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从重整管理人及公开渠道获悉,持有公司6.50%股份的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2,035,119股偿债股票所享有的受领权利将被司法拍卖。
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北京文投艺术品有限公司在公司重整案件中就2,035,119股偿债股票所享有的受领权利,占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0.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上述2,035,119股股票的领受权利将转移至买受人。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受领权利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