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0-30
宁波富达公告,公司第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天一广场3号门停车场改造项目的议案》。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总投资4983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项目计划新建智能立体停车楼,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天一广场内部,用地面积约4400平方米,设置412个机动车位,预计2025年12月开工并于2026年11月竣工。项目旨在改善停车条件和商业环境,预计将增强区域商业集聚效应,但可能存在审批、建设及成本超预算等风险。